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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第八批电机能效提升项目资金奖励计划
根据《广东省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(2013-2015年)的通知》、《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》以及《东莞市电机能效提升工作方案》、《东莞市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我局严格按照镇街初审、第三方核查机构现场核查、会同市财政局、质监局进行现场抽查、汇总整理第三方核查报告、征求市财政局意见等程序,确定第八批电机能效提升项目资金奖励计划,现对入选项目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8日。
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,请以书面方式向市经信局反映情况。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、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;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(加盖公章)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、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,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,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,将不予受理。
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2017年4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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